中国文明网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文明建设

《张家口堡保护利用条例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

来源: 张家口市桥西区 发布时间:2023年10月20日点击量:256

       10月20日,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《张家口堡保护利用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新闻发布会,就《条例》立法背景、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介绍。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俊明、桥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向义出席发布会。

       张家口堡是张家口市区的发源地,是目前中国大中型城市中保存较为完整、历史风貌较为真实的城中古堡,被评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。近年来,张家口市政府及桥西区政府加大对张家口堡区域旧院落清理整治、文物保护修缮、基础设施提升及社会有序治理等方面工作力度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为依法加强张家口堡的保护利用,守护历史遗产,赓续城市文脉,特制定此条例。

       《条例》的立法工作自2021年开始启动酝酿。桥西区委、区政府在市人大的指导下,成立制定专班,启动收集整理详细基础资料、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、收集梳理意见建议等工作,着力完善《条例(草案)》。《条例》于2023年8月2日经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,9月21日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,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

       此次即将施行的《条例》共7章35条,分总则、权责与规划、保护对象与措施、展示与利用、管理与安全、法律责任、附则。《条例》遵循不抵触、有特色、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,对强化保护、改善人居环境、繁荣业态等张家口堡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了比较全面细致的规定。

       《条例》实施后,桥西区将设立张家口堡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,进一步完善古堡管理体系,形成“专家智囊团审议、职能部门专业护航、街道社区日常督管”的分层管理体制,并细化民居及历史建筑修缮、管理细则,按照历史城区保护利用原则,统筹推进古城民居保护管理。同时,桥西区将充分挖掘张家口堡古城的历史故事、文化价值、精神内涵,有序开放展示文物,丰富张家口堡经营业态,实现文化发展与现代商业生活创新融合。

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,未经授权禁止转载、摘编、复制或建立镜像..如有违反,追究法律责任. 冀ICP备18025040号-1 冀公网安备 13070302000114号

地址: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73号 电话:0313-8189200 主办单位:中国共产党张家口市桥西区委员会宣传部